于敖一动不动。

        付荷便又重复了一遍:“我说,你可以走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无疑,于敖的话刺痛了付荷。

        论无辜,难道她不无辜吗?

        她一样无法选择她的父母和家庭,身为一个女儿,身为一个小三的女儿,她早就学会了把人言可畏只当作脏水,洗洗就好了,但这不代表她能时时刻刻大人大量。

        论公平,难道对别人公平是她的责无旁贷吗?

        她从不否认,这件事对史棣文、对从呱呱坠地就没有爸爸的孩子的不公平,但两全其美是可遇不可求的,不是吗?相较于爱情和婚姻像手中的沙,她反倒更想抓住血浓于水,更想抓住生她、养她的父母和自己的孩子不行吗?

        就让她偷偷摸摸地自私一把不行吗?

        于敖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有设想过付荷的苦衷,诸如爱惨了的男友飞来横祸,这个孩子是他留给她的最后的礼物,或者家中有重病的亲人,她不得不代孕赚取医药费等等身不由己的苦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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