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怎么这么快就到了。”温锦堇一开门就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方屿白住的地方到她这儿,起码要走十分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在附近散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句话半真半假,在附近,但不是散步,单纯地徘徊,期许温锦堇是不是会让他进屋,确实也让他等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哦,进来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方屿白坐在床沿,视线又停留在了温锦堇的手上,戒指和手表都被摘下放在了一旁,光秃秃的,但却更好看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也不是没人说过他的手好看,他的手很大,骨节分明,带着薄薄的一层茧,但他始终觉得温锦堇的手是他见过的手中,最美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不知道该怎么去形容,就像他找不到合适的词去形容温锦堇本人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温锦堇顺着方屿白的视线,低头望向了自己的手,走到他身前,用膝盖分开他的双腿,站在中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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