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合同里的另一项内容,也就是签约时长。

        唐瑾按照陈文给的指示,设置的签约时长是20年。

        大多数艺人新出道时,与经纪公司签约多数是5到8年。

        签约时间越长,对于那些名气越来越大的明星是不利的,因为他们很难在将来再与经纪公司谈对他们更有利的商务条件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这一点,陈文向五人做了解释:“签8年也行,如果是8年,那我就只按8年的方案来培养你们了,而且我肯定会在第6年再重新培养其他的艺人。如果你们签20年,我就按照20年来捧你们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黄勤他们一听就明白了,签约时间越久,文哥对他们的重视度就越高,就越有可能为他们写更多的歌曲!

        黄勤几人对自己的作曲水平是有自知之明的,他们身为摇滚乐队,但缺乏最必须的原创力,根本没法跟黑豹等乐队相比,他们唯一能仰仗的就是文哥抽空支援几首歌曲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,跟文哥公司签约时间越长,他们走红的概率就更大。

        想明白这一点,黄勤和阿辉表态,能不能直接签50年的约。

        陈文和唐瑾都笑了,连忙说没必要,你们如果能火20年,我们公司和你们几个人已经赚很多钱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廖丽芳对于签约后的艺人收入分配和合同时长,完全没有任何的疑问。在她看来,自己这个人已经是文哥的了,将来能否组建民乐器演奏团,全是文哥一句话的事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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