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人前锋一直站在NBA鄙视点的高端位置,而且,他们还不是无脑围杀流,有计较的。
当韦夏右手突破时,如果要急停跳投,弹起速度更快,但他需要在空中做一个调整转向。
2004年的时候,科比双绝杀开拓者的第一球可做例证:被逼到左脚前右脚后只好后仰扭身强行投三分,就是在空中强行翻到右前左后的造型。当然这招很容易把自己拧成麻花。
不幸的是,韦夏受到科比的影响,潜移默化地觉得“只要能进,把自己拧成麻花还是拧成麻瓜都是好姿势”。
大多数人右手运球在左手之上。右手突破更利于摆脱出空间来直接杀入篮下。而且,还可以掌握主动权,上篮时还可以利用身体来阻隔防守球员与右手。
韦夏中科比毒之深,让他的进攻手段看起来严重违反常规。
幸好,有伯德的手感天赋加持,有天行者的爆发力衬托,有哈夫利切克的毅力和他自己堪称固执的进攻选择,他的进攻只要不是遇到冰点,很难被防死。
尼克斯选择用锋线群,放空海沃德的方式来阻击他。
他在打出45%的命中率后,开始转移球。
海沃德感到了召唤,连考辛斯都在为他拉开空间。
堵中放边最大的问题是,必须要确保被放开的那个人是没有投篮威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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