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中文的英译,应该叫布吉或者布基。
韦夏这个很少有机会能使用中文的准中国人,却有个更妙的翻译。
他决定把“Boogie”翻译成“不羁”。既文雅,又贴合音译,还照顾了意译,同时很符合考辛斯本人的个性。
韦夏慢慢地走向考辛斯。
通过方才的对抗赛,76人的首选在他的心里,已经从费沃斯变成了考辛斯。
费沃斯很好,精神饱满,个性稳重,但上限不高。
什么样的球队拥有高位签会放弃上限更高却有严重隐患的球员,去选择上限固定,但成熟度高,可以即插即用的球员?
标准答案是1982年的湖人。
他们拥有那年的状元签,却放着明摆着的巨星苗子“人类电影精华”多米尼克·威尔金斯不选,选择了快如闪电但从打法到技术以及绝对上限都不如前者的詹姆斯·沃西。
沃西后来的表现必不会让湖人后悔。
但纵观沃西和多米尼克的职业生涯,两人的个人荣誉就有差距。沃西两次三阵,威尔金斯则入选了七次最佳阵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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