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唾弃自己,厌恶自己。
我知道我所说的话,所做的事,是对眼前我的近十年的兄弟的伤害。而我现在只能流着泪说抱歉,然后毫不犹豫地将匕首插向他的胸膛。
我说:“聂小倩什么时候跟你去吃饭?”
杨伟犹豫了一会儿,他也应该是明白的吧,杨伟,你应该举起你的拳头打我的,你应该怒骂着我的名字,然后与我恩断义绝的,你应该这样做的,胖子。
“周末,”胖子,你不应该那么善良。接着昏暗的灯光,我看到胖子脸上咧开了笑容,他说,“你要一起吗?”
“不,不用,那是你们两个人的时间,我不应该去的。”
我在那一刻的反应慌乱而可笑,明明那么希望一起,恶心的想法被卑微的自尊心压过。说完那句话之后,我像是一只打架输了的野狗一般落荒而逃。
花粥唱的野狗都是疯狂而又温情的,总有人会爱那样的野狗。我这只野狗是自私的,发了疯就会乱咬人的。
我听的出来杨伟是想诚心地邀请我去,他微笑着对我说,来吧,兄弟,把你的刀往这里插,他指着他的胸膛,那颗心脏跳动的地方。
我回到我自己的床上,打开了手机。我现在无法安睡,我觉得杨伟也是的。他明白的,其实对聂小倩贼心不死的人是我。而他,就好像是童话里守护着公主的骑士,无论公主要做什么,他都愿意为之赴汤蹈火,他想要的是公主能够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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