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中的时代应该是八十年代的华国,一切都十分古早,他们去的这个镇子算是人口较多的大镇子,但并未达到后世那种富有奢华的程度,集市上人确实很多。
各种各样的山货,野J,野兔,野猪r0U,竹笋,鲜蘑菇,甚至人参,何首乌,这些大城市很难见到的野味,都摆在地上售卖,价格低廉,把韩姝看得眼花缭乱,恨不得都买下来。
毕竟,前世她可是个食神级别的饕餮之徒,看见这么多鲜美的食材,早已想好它们做成美食佳肴的样子。
还不如在这个书中的世界开一家野味馆,把她在某音上学来的那些做饭技术都用上,Ga0不好很快赚得盆满钵满,成为这书里的首富也难说。
江逸又在镇子上的羊r0U汤馆请她吃了一顿大餐,一毛钱一碗的羊r0U汤里,满满都是羊r0U,鲜nEnG可口,羊汤浓郁,上面还撒了青蒜和香菜,真正是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。
再加上一块烤得sU脆焦香的烧饼,或g吃或掰碎泡进汤里,到好吃到爆炸,韩姝觉得自己为了这碗羊汤和这个烧饼就可以留在这里,永远也不想回去了。
江逸见她吃得喷香,心里也乐开了花,b自己吃得香还要开心。
媳妇儿这么高兴,应该不会离开他了吧?他可以自己什么钱都不花,天天请媳妇儿吃烧饼羊汤。
韩姝见市场上又卖棉布的,想到江逸整天就那么一套衣服,不如给他做一套衣服换一换。
韩姝自己会设计,还会做衣服,这就是她大学本科的专业,服装设计。工作也是在服装设计公司里做设计师,本来她是去法国去看服装展览,没想到飞机失事,她竟然来到了这里。
这个年代的衣服千篇一律,没有什么好看的样子,韩姝想,江逸长得那么帅,身材又好,要是设计几套衣服给他穿上,那么说不定有人看见好看就会来找她设计衣服,这不就开始创业了吗?再也不要做寄生虫,指望江逸给她钱来生活。
想到这里,她买了不少布料和针线等做衣服需要的东西,生怕江逸会心疼钱,跟江逸解释了半天自己买了是要做衣服,说不定还能赚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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