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今后在岗员工收入的继续扩大,差距会越来越巨大,存在着严重的不稳定隐患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在一些员工家中看到,确实有一部分员工生活比较困难,从以人为本的角度,考虑到员工过去为企业所作的贡献,应该考虑为离岗休养员工建立一个长效增长机制。

        我们建议将在岗员工每年收入增长的1/3部分作为离岗休养员工年度收入的增加部分,再除以12后,作为每月工资增长基数,同时,工龄工资不中断,和在岗员工一样,工龄工资为10元/每年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条是重点,严黄静静地等着领导们发表意见。

        涂百顺说:“是不是可考虑以同等增长比例来增加离岗休养员工的工资,也就是说,在岗员工增长10%,离岗休养员工也增长10%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柳峰主任说:“这一点我们也考虑过,但是由于工资基数不一样,如果采取同等增长比例的方法,绝对值会差的比较多。

        拿今年员工收入增长情况来说,预计到年底,员工收入增长比例为20%左右,人均增加8200元,月均增加683元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按照同等比例,离岗休养员工只能增加2100元左右,月均增加不到180元。如果按照在岗员工增长部分的1/3计算,离岗休养员工可增加2700多元,月均增加230元。

        这还是建立在目前收入基数的基础上,随着以后基数之间的差距扩大,在岗员工和离岗休养员工的收入的差距依然会越拉越大,所以我们提出了‘在岗员工增长部分的1/3’这个建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郭永年说:“那岂不是说,如果有一天在岗员工收入增长迅猛的话,这个办法也不是一劳永逸的,离岗休养员工将来还有可能上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