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等等,霸王色是咋回事儿!”叶明珠噗的一声,喷出一口水来,“咱队长都没有,你个死小鬼怎么有了。”
“不甘屈于人下……”洛书读着“霸王色”的解释,抬起头来,“我也很疑惑。本来,我以为咱们队的‘三名老队员’要么全有霸王色,要么就是队长跟明珠俩人。结果,却是跟我想的正好相反?”
“是啊!”何闻笛笑了,“最开始遇见的时候,我还想过要不要让她当队长呢。”
“还有这事?”叶明珠的八卦心忽起。
何闻笛点点头,“凌霜……前几天也见过了吧,水晶能果断地杀掉一个海贼团的船长,把剩下的人管得井井有条,捏成一支队伍。虽然借助了阿金先生的很大帮忙,但我也要承认,我的话,大概是做不到的。”
“既然这样,为何是队长当队长?”洛书发问。虽然问题尖锐,但她的表情却没有变化,显然只是单纯的好奇。
何闻笛正在思考怎么回答,却被水晶抢先了。
“因为,咱们不是海贼团啊!也没想过称王称霸,干出事业什么的。以‘活下去、变强’这个目标来说,何闻笛比我更合适。”
“至于我,等以后从空间里脱身了,我要造一艘大船,带家人、带大家,去比谁都远的星海远航,做新星球的第一个发现者。那就是我的‘霸道’,嘿嘿。”
洛书若有所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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