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中国向来都有送礼的传统,追溯起来的话,《诗经》里就有送寿礼的记载,而在《后汉书》里,则记载了下属给上司送礼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 传统文化中的送礼,不等同于行贿。

        送礼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,为的是表达某种愿望或信息,比如祝福,示爱,表达友好,或者单纯的想接济对方。这可以看做是一种社交手段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行贿则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。

        八九十年代的情况尤为严重,由于国家才刚刚改革开放,各种法律法规都不健全,因此“关系”的功能被强化,“法制”的功能被弱化,熟人之间的情感可以替代了契约和竞争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在那个时候,想要办什么事,首先想到的不是按规矩走程序,而是找熟人走后门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不是熟人的话,那就送一些礼品过去,一回生二回自然就输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是熟人的话,送礼也能维持熟人关系的关键因素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需要送礼,“礼品”这种东西便开始兴盛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很多的商品,其最大的作用不是被使用,而是作为礼品,送给别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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