乔丹决定打个挡拆,但是,尼克斯的防守策略贯彻到位——阿德尔曼手下的乔丹和路易认知中最大的差别,就是早早学会利用挡拆来打破对手的防线——可是,在乔丹练就出一手令人畏惧的三分投篮之前,他的挡拆发挥不出挡拆体系的全部威力。

        威尔逊立即放弃防守乔丹,罗德曼换防过来。

        不夹击,不上前冲球,保持距离。

        尼克斯的球员们完美地执行了路易的布置。

        几乎每一个步骤都在暗示乔丹,您老就别想疏通关节和队友们一起嗨皮了,有能耐就单打把我揍死,君不见芝加哥肥仔暴砍50+20糙翻我大苹果城乎?

        罗德曼的身材,配合速率,精力,爆发力和连续起跳的能力,使他成为了一名天然的防守达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现在的他极度缺乏自信。

        防守的时候甚至不敢看对方的眼睛,更别说乔丹这种每天晚上都想以眼杀人的杀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乔丹运着球,向前猛起的那一步,绝对是联盟最快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路易之前认为Benj和他差不多,现在看,有档次的差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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