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仲也不反抗,既然剧情原本应该这样,那就照着走吧。

        就这样被灵君拉着,死命的往山上跑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不知道跑了多久,曹锦秀的身体本就是个弱小女儿家。

        路边的荆棘划伤了她的皮肤,滴滴鲜血晕染在裙摆上,红的比桃花更艳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双绣花鞋被磨破了边,白色的鞋面上沾满了污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灵君,我们这是去哪里啊?”陈仲一边被拉着跑一边气喘吁吁地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山上啊。”灵君着急的解释道,白嫩的小脸因为跑的太急而变得红彤彤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去山上干什么,这些人跟的这么紧,去了山上也逃不掉的。”陈仲不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唉,小姐,前面的就是树林了,里面光线不好,咱们七扭八扭的很容易摆脱他们的,山上已经有李公子在等着咱们了,他已经提前收拾好了金银细软,等我们摆脱这些人就去跟他汇合,然后咱们就可以一起离开这个地方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破地方,竟然还想献祭我家小姐,要不是我早早得到消息,小姐你就出事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消息,什么消息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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