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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汪小菲打断他的话道:“潘总,我来找你还是想提醒你。刘姐那个官司都是你惹出来的。她肯花钱让我做她的委托代理人,可见她对那件事有多么的在意。你曾经无底线地伤害过她,现在又拒绝在法庭上跟她见面,知道这样做的后果有多严重吗?我还告诉你潘总,这么下去只会对你越来越不利。躲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,选择面对才是明智之举。希望你能考虑清楚。要不要跟刘姐打这场官司。考虑清楚后告诉我,我帮你挑选一个好的律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潘黎明的脸色一下子变了,变得有些阴暗,走过去倒杯水喝一口,叹口气在汪小菲对面的椅子上坐下,双手拽着茶杯,道:“汪律师,你也是个律师,别动不动就拿法律吓唬我。我也是那句话,这场官司我不打。怎么的。我这样做违法了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有没有违法我说了不算,但我会找到足够的证据帮刘姐打赢这场官司。到时候你应不应诉也不是你说了就能算的。因为你是被告,而非原告。原告可以撤诉,但是被告没有撤诉的权力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又拿法律来压我。你以为法律是你家开的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潘黎明感觉有点恼火,真来气了

        汪小菲搁下手里的茶杯,注视了潘黎明将近三秒钟,终于搞明白潘黎明是怎样的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就是个无赖加流氓,而且特别自私。怪不得刘姐忽然反悔,不想起诉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肯定是潘黎明派人在暗中威胁过刘姐,不然意志那么坚决的刘姐,不可能忽然就改变了主意。

        想到这一点,汪小菲不再说下去,起身告辞。

        再说下去只会激发潘黎明的原始兽性。把事态闹大,适得其反,于事无补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既然潘总心意已决,我也不好多说什么了。告辞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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