宴席、婚庆、蜜月旅行、婚纱照、红包……还有nV方那边的婚宴,也得让男方负责。
这些加起来,也是几十万。
总之,罗家再拿出100万,nV方就同意和罗浩去登记。
又要100万!
就是把罗叔罗婶卖了也拿不出啊!
於是nV方就说那就等着吧。
什麽时候把这些钱补上了,什麽时候登记。
罗叔罗婶无奈,只能答应了。
那时候他们想的也是,哪怕先不登记,但可以先把孩子生下来,把日子过起来,以後再补手续就可以了。
反正现在城里,这种“先上车後补票”的事情也不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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