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多,意见多,根本没法操作。
必须有个人先统一了所有债权,才能这么操作,这就意味着海量的资金门槛。
而这种操作,也正是当年蓝元对易胜传媒做过的。
当年蓝元借钱给易胜传媒两亿八千万,质押的是十四亿的土地和其上的所有工程,只要易胜传媒还不出钱,这片土地就相当于两亿八千万的代价拿回,最多就是加当时银行那五千万。
也就是三亿三千万收回所有土地。
可惜易胜传媒还出来了。
李闲云和李城在新海集团玩的也是这一套路。
借款一百亿给新海集团,还不出来就一百五十亿的公司交付。只不过那时有李城做内应,不怕你转移资产,所以他们敢收公司。现在没内应,就只收不动产。
买?
不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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